懷孕的年輕通緝犯,疑因不想在獄中生產或帶着嬰兒逃亡,竟狠下毒手殺嬰。前晚她腹大便便獨自到旺角一間賓館租房過夜,至昨晨誕下女嬰後,竟將親生女兒倒轉提起插入馬桶,然後退房逃去無蹤。女管房五分鐘後入房清潔時揭發事件,救護員趕至將身體猶有微溫的女嬰救起,可惜送院搶救後終告不治。警方其後在旺角區的賓館大舉搜查,至晚上 11時許在區內另一賓館拘捕殺嬰狠母。記者:黃學潤、張珮琪

消息指,涉嫌殺嬰的女通緝犯姓莊, 26歲,有多次盜竊及藏毒案底。今年 3月,她又因涉嫌在油麻地一間賓館偷竊 4,000元及藏有毒品被捕,其後被警方落案提控,但准予保釋候審。惟莊女在 3月 26日未有依時到九龍城裁判法院上庭,法庭遂以棄保潛逃罪名發出通緝令,當時莊女已懷孕三個多月。警方追緝莊女半年,卻一直找不到其下落,直至昨日發生殺嬰案後,警方核對資料,揭發殺嬰疑兇就是這名通緝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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慘遭插入馬桶的女嬰不治,遺體移送殮房。

慘遭插入馬桶的女嬰不治,遺體移送殮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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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員在發生殺嬰的大廈調查。黃學潤攝

警員在發生殺嬰的大廈調查。黃學潤攝

狠母事後若無其事退房

發生殺嬰案現場是旺角西洋菜南街 103號五寶大廈的金運來賓館,為時租兼日租賓館。據稱前晚 9時許,身高 5呎 1吋、束長髮的莊女,身穿粉藍及黑色間條吊帶裙到達賓館,以 160元日租入住其中一個房間。由於她以前曾來租房,姓朱女管房認得她是熟客,因此毋須登記身份證資料就讓她入住。警方相信,莊女懷胎 10月,至昨晨終在房內誕下女嬰,並自行替女嬰將臍帶打結及剪斷。當時女嬰疑哇哇大哭,遂被抱入廁所,然後遭「倒豎葱」插入馬桶。女嬰頭部浸在馬桶中,哭聲隨即停止。莊女事後用賓館的白色毛巾蓋着馬桶,遮掩雙腳伸出馬桶的女嬰。

嬰兒救出時有微弱呼吸

中午 12時 05分,莊女離開房間,然後若無其事走近櫃台,向女管房表示退房。女管房不以為意,讓莊女離開賓館。警方估計,莊女經後門沿樓梯落樓,走過橫巷時由於產後身體虛弱,曾坐在一張膠凳上休息,因此凳上留下少許血迹。其後她步履蹣跚離開現場。莊女退房五分鐘後,賓館女管房如常進入房間準備打掃,豈料開門即見床邊及地上有大量血迹。她再打開廁所門,見馬桶被一條毛巾蓋着,揭開查看驚見一名嬰兒倒插在內。女管房大驚,慌忙奔出房外致電報警。救護員接報趕至,在馬桶中拉出嬰兒,發現是一名女嬰,身體仍有微溫,並有微弱呼吸。救護員立即替她戴上氧氣罩,並急送醫院搶救,惟女嬰延至下午 2時 27分終告死亡。消息指,女嬰身體並無表面傷痕,相信她是足月出生,出世時是健康的,初步懷疑她是被掉下馬桶遇溺致死,但真正死因仍有待法醫進一步檢驗。

警晚上在另一賓館拉人

警方封鎖現場調查,在房內未有發現胎盤,懷疑莊女將胎盤取走。警方其後翻看大廈及賓館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,了解莊女離開的情況。由於女管房記得莊女曾經三次光顧其賓館,第一次入住時有登記身份證資料,警方於是翻查紀錄,結果發現她是棄保潛逃的通緝犯。警方其後在旺角區的賓館大舉搜查,至晚上 11時許在通菜街 39號一間賓館拘捕殺嬰狠母。案件交旺角警區重案組接手追查。

賓館殺嬰示意圖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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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〉前晚 9時許,一名孕婦前往旺角一間賓館租房

1〉前晚 9時許,一名孕婦前往旺角一間賓館租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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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〉至昨晨,女事主在房內誕下女嬰後,將女嬰倒轉提起插入馬桶

2〉至昨晨,女事主在房內誕下女嬰後,將女嬰倒轉提起插入馬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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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〉女事主中午退房,步履蹣跚沿樓梯離去

3〉女事主中午退房,步履蹣跚沿樓梯離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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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〉女管房入房發現馬桶被毛巾蓋住,揭開赫見一個嬰兒遂即報警,女嬰送院搶救後死亡

4〉女管房入房發現馬桶被毛巾蓋住,揭開赫見一個嬰兒遂即報警,女嬰送院搶救後死亡




涉嫌殺嬰女子在另一間賓館被警員拘捕。伍浦鋒攝

案發後 凶房即有人入住

【本報訊】涉嫌殺嬰的 26歲姓莊女子,消息指她原本在娛樂場所當女公關,居住在深水埗順寧道一單位。今年 3月在懷孕期間,因為涉盜竊及藏毒罪棄保潛逃被警方通緝,自此居無定所,半年來頂着大肚子到不同賓館租房棲身,逃避警方追緝。昨日殺嬰案現場旺角金運來賓館,她就曾先後三次在那裏租房。

毋須登記及辦退房手續

消息稱,莊女本月 17日第一次到金運來租房,第二次是本周日( 26日),翌日( 27日)她又再往租房,因此管房對她留有印象。記者昨日到該賓館試圖進入殺嬰房間了解情況,料不到案發後僅數小時,就有人租了「凶房」度宿。記者其後租了隔鄰一個與凶房間隔及面積相同的套房,房間時租 50元、兩小時 75元,過夜 160元。房間面積約 60平方呎,只有一張 4呎雙人床、兩邊的小茶几和陳舊電視機; 20平方呎的廁所內,有馬桶和淋浴花灑,連轉身亦有困難;女事主就在斗室中殺害了一條無辜小生命。記者租房及離開均毋須登記及辦理退房手續。對於今次慘劇,預防少女未婚懷孕的明愛「風信子行動」隊長吳惠敏指,案中女子「犯了一個無可原諒的錯誤」。吳指她可以有較好處理方法,就是離開後暗中通知警方或管房,第一時間將初生幼嬰送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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